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为科学评价横向科研项目的价值和水平,引导教师利用横向科研项目形成高水平科技成果,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,根据《河南工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(河工大政科〔2025〕4号)规定,现决定启动2025年度第二批横向科研项目及成果校内等同级别评价认定工作。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价认定范围
项目等同级别评价认定采取项目负责人自愿申请、学校审核评定的原则组织开展。申请评价认定的横向科研项目及成果需符合以下条件。
1.项目类型为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项目,已全程纳入学校横向项目管理体系进行管理。
2.项目已于2025年9月30日前办理结项。
3.项目符合河工大政科〔2025〕4号文件规定的申请认定前置条件。
4.项目研究成果权属清晰、合同执行过程没有争议。
二、评价认定流程
1.个人申请。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原横向科研项目的组织开展、资金使用、成果产出及委托方应用评价等情况,按照附件1的格式要求编写《河南工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成果校内等同级别评价认定申请材料》,同时按照材料提纲准备10~15分钟的答辩汇报PPT。
2.依托单位初审。各项目依托单位对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初审,重点审核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以及项目是否符合认定范围和标准。初审通过后,在申请材料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,将所有材料报送至产业技术研究院。
3.学校复核和评审。产业技术研究院对各项目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,对通过复核的项目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答辩认定。专家组综合考虑项目的研究当量、研究内容、技术难度、成果产出、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等因素,确定相应的等同级别。
4.校内公示及认定。 认定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颁发相应的等同级别认定证书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项目负责人将申请材料按照要求顺序装订后一式1份上报各项目依托单位。
2.各项目依托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,并将初审合格项目及相关汇总表(见附件2)于10月16日18:00前报送至产业技术研究院(行政楼B616房间)。
3.报送的纸质申请材料(含签字盖章页)需要经过扫描电子化成一个pdf文件后由依托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产业技术研究院邮箱:hautcyy@haut.edu.cn。
4.上述材料请项目负责人及依托单位按时报送,逾期提交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赵枫岳、邱超
联系电话:67758613、67758611
附件1:河南工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成果校内等同级别评价认定申请材料
附件2:申请汇总表
产业技术研究院
2025年9月25日